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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 ||||||||||||||||||
| 作者:达州市语…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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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普通话 培训测试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级机关大力开展普及普通话工作的通知〉》(达市委办〔2008〕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7〕197号)的要求,我市决定于2008年1月至3月,开展市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采取相对集中培训与部门自主培训相结合。关于集中培训(即以部门为单位,由普通话测试员到部门去培训),培训时间需要四个半天(可每周安排半天);各部门也可由单位普通话口语、语音理论基础知识较好的人员担任教师自主培训,但培训计划需报市语委办备案。 二、培训教材 使用《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训练教程》、《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及话题》,由各单位统一到市语委办购买。 三、测试工作 需要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由各部门将测试人数报市语委办统筹安排。受测对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达标要求:三级甲等(70分)以上。合格者颁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各部门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并于2008年1月20日前将《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申报表》交市语委办,以便统筹安排培训测试工作。 此次培训不收培训费。各部门可适当给予培训教师讲课补贴及解决好交通问题。 联系电话:(0818)2147167、2138623、13982819818 联系人:孟老师 达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附: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申报表 主题词:公务员 普通话 培训 测试 通知 抄送:省语委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李书记,市人大谢主任,市政府罗市长,市政协陈主席,市委康莲英副书记,市人大符泽友副主任、廖继康副主任,市政府杨钢副市长,市政协李志兴副主席。 (共印120份) 附件: 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申报表
单位(盖章)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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